房天下> 正文

楼市“限购令”来袭 无法办按揭了 交给卖家的定金能要回来吗?

房天下杭州二手房网  2016-11-30 10:34:00  来源:房天下杭州二手房网
[提要]9月份至今,一波一波的“限购令”来袭,楼市的“杀手锏”来了。购房者交了订金给房东,可以按政策规定,不能办理购房贷款了,房东铁定是买不成了,那订金能退吗?

9月19日起 杭州重启限购:外地人限购1套房;

9月28日起,暂停市区购房入户,并上调二套首付;

11月10日起,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、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。

9月份至今,一波一波的“限购令”来袭,楼市的“杀手锏”来了。

楼市明显的连锁反应就是——部分购房者被政策挡在在购房门槛之外;部分购房者预期房价会降,恐慌性退房现象暗潮涌动,进而引发一系列纠纷。

案例

定金已交 合同未对“无法办理按揭后应如何处理”作规定

今年11月初,陈先生看中了杭州主城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子,随即,他和房东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,并预付了10万元的定金。双方约定11月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。这是陈先生购买的第三套房子,他也准备好了向银行申请贷款。

谁能想到,11月9日晚杭州楼市再次加码,明确了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。细则一出,显然陈先生的贷款是批不下来的了,正式的购房合同也没法签了。

现在,陈先生希望的,就是房东能把10万元定金退给他。

遭遇限购令后可以解除合同

据律师说,杭州市明确停止向第三套房子发放贷款后,类似的退房纠纷普遍存在。就陈先生的情况来看,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没有对“无法办理按揭后应如何处理”作出明确规定,且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是由于房产新政出台后的相关规定所致,而非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,那么张熙就可依据《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及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》的有关规定,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。

相反,如果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“若发生买受人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等情形的,则剩余房款由买受人自筹资金补足 ”,这就表示:对于这种情况,双方已经约定了处理办法,因此购房者如果以“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”为理由提出退房,就无充分依据。

责任编辑/chanzhuxia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

微信扫码打开

房天下小程序